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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投靠落户条件汇总(6种)

2023-02-16 13:18:05 来源:本地宝

长沙投靠落户条件汇总(6种)

更新时间:2023年2月16日


【资料图】

序号落户类型落户条件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2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 投靠城镇地区父或母落户的,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3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4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夫妻一方为已按规定注销了户口的义务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
5长株潭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和已满18周岁未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投靠我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ps:户口在株洲市、湘潭市区域内的居民,投靠长沙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迁入落户的不再办理。

6毕业肄业转学生投靠父母落户

高校职院学生因毕业、肄业、退学等原因,可以申请将在校学生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机构的户口迁入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

拟迁入地为城镇地区的,不受毕业(肄业、退学)生提交申请时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同时,还可以迁入其父或母任意一方现户籍地。

推荐阅读:

长沙投靠落户办理指南(共6种)

政策依据:

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迁入人员落户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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